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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涉爆、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

日期:2019-11-15 10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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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、镇、办事处安监局(站)

根据省安委会《关于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鄂安[2019]2号)精神,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,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提升企业本质安全,确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体平稳。经研究决定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专项治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项治理范围

    涉粉涉爆、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。

二、专项治理主要内容

  (涉粉涉爆企业

1.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。

2.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。

3.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,或与居民区、员工宿舍、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。

4.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,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。

5.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、隔爆、惰化、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。

6.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,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。

7.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,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。

8.在粉碎、研磨、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,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、石等异物的装置。

9.木制品加工企业,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。

10.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,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。

(二)有限空间作业企业

1.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。

2.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。

3.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,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。

4.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,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。

5.作业场所检测器材、防护装备的配备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专项治理分为3个阶段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11月上旬)。请各地认真开展摸底排查,按照“一企一册”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,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有关企业。

(二)自查自改阶段(11月下旬)。有关企业要按照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,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,要制定整改计划,按照“五落实”(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)要求,确保整改到位。

  (三)督促整改阶段。(12月上旬)。市局在有关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,组织进行重点抽查,督促指导企业查漏补缺,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对抽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处理,督促按时整改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强化组织实施。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,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督查督办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。

(二)加强责任落实。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周密安排部署,细化工作方案,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风险识辨,强化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,确保生产安全。

(三)加大执法力度。各地要强化执法检查,对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,依法给予处罚,形成有力震慑,

 

潜江市应急管理局

 2019年11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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